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在婚后买了套房子,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会怎么判。我们俩都出了钱,但比例不太一样,而且购房款里还有一部分是借的。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是如何判决归属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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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后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情况需要分多种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房子的归属以及补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 其次,如果房屋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若明确是赠与一方,那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再者,如果婚后购房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婚后购买房屋在离婚时的判决会综合考虑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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