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法如何处理虚假发货问题?
我在网上买了东西,商家显示已发货但好长时间都没物流信息,感觉是虚假发货。我想知道在《消费者保护法》里,对于商家这种虚假发货的情况是怎么处理的,我能获得什么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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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消费者保护法》对虚假发货的处理方式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虚假发货的概念。虚假发货就是商家表面上说已经发货了,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把商品发出,或者根本就没准备发货,却告知消费者商品已经在路上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商家虚假发货,消费者支付了货款却没收到商品,这就造成了消费者财产上的损害。所以,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另外,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假发货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因为商家故意欺骗消费者说商品已发出。所以,消费者除了要求退款外,还可以要求商家按照商品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则最少可以获得五百元的赔偿。 当遇到商家虚假发货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先和商家沟通,要求退款和相应赔偿。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让平台介入处理。若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消费者还能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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