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夫妻离婚是怎么判的?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现在想离婚,但是不知道法院判离婚是依据什么来判的。是只要一方提出来,法院就会判离,还是有别的条件呢?我很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情况,好做下一步打算。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意味着法院判决离婚并不是随意的,而是需要确定夫妻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同时调解也不能让双方和好。 其次,法律列举了一些具体的情形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这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往往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若一方有赌博等恶习,经过多次劝说仍然不改正,影响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和经济状况,也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因为一方失踪,导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一方的婚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最后,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处理,同时也给予了双方一定的时间和机会去修复感情,如果经过再次分居,说明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法院会判决离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