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交房就离婚的话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刚拿到房子的钥匙,结果现在准备离婚了。这房子是我们在婚姻期间弄的,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刚交房就离婚的情况,这房子会怎么分配啊?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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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交房就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对于房屋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如果该房屋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仍归购买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若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再者,如果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装修等方面投入较大,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适当予以倾斜。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为了保障子女的居住环境,法院也可能会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并由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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