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如果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是期房,还没交房。我们在这房子的事情上有些分歧,想知道这种没拿到手的期房,要是真走到离婚这一步,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啊?主要想了解下房子归属、贷款怎么处理这些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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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在离婚时的判决情况较为复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法律规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表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指出,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到实际判决中,如果双方能就期房的分割协商一致,那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协议。要是协商不成,由于期房还没有实际取得所有权,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归谁,而是先确定房屋的使用权归属 。比如会考虑哪一方更需要居住,或者哪一方对房屋有更迫切的需求等因素来判定使用权。等到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之后,双方如果还对所有权归属有争议,就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解决。 另外,在此期间房屋价值的增值部分,一般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举例来说,如果期房购买时价值100万,在离婚到房屋取得所有权这段时间增值到120万,这增值的20万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还有,如果期房存在未偿还的贷款,在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共同署名的情况下,这些贷款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商议如何处理。 相关概念: 期房:通常是指正在建设之中、尚未竣工并无法交付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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