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供完房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但是我们还有一套没供完房的房子。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会怎么分配,贷款又该谁来还,想了解法院在这种未供完房的离婚案子里,是依据什么来判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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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有供完,处理方式一般如下:首先,双方能协商一致的话,就按照协商结果来处理房子的归属以及后续贷款偿还问题。比如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由这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 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结合双方对房子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做出判决 。 要是房子是一方出资购买,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但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除双方有另外约定外,离婚时房屋一般归登记方所有,未还的贷款部分由登记方继续偿还。不过,对于共同还贷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获得补偿。 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以达到公平合理的判决结果。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所有 。 房屋增值部分:指房屋在购买后由于市场等因素导致价值上升的那部分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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