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还贷的房子在离婚时应该怎样处理?
我和配偶离婚了,但有一套还在还贷的房子。我们现在对于房子的处理有分歧,不知道该怎么分。想了解下这种正在还贷的房子,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具体有哪些分割方法和相关规定呢?
展开


对于正在还贷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这是基于法律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例如,一方婚前贷款20万买了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10万,离婚时房产增值了30万,那么对于共同还贷的10万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由一方选择房子的产权,且对参与共同还贷的另一方给予其清偿部分。比如夫妻共同贷款买房,贷款还剩20万未还,若一方想要房子产权,可先还清20万贷款,然后给予另一方已还贷部分一半的补偿。 二是双方协商解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若有共识,产权方须负担剩余还款责任,并为另一方提供适当的赔偿。例如双方协商房子归男方,那么男方需承担剩余贷款,并给予女方一定的经济赔偿。 三是若协商不成,对于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原则上房屋所有者要偿还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对于共同还贷有增值的部分,原则上要均等分割。比如夫妻共同还贷部分使房屋增值了50万,那么这50万原则上双方各得25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