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40岁男人假离婚会怎么判?

我是个40岁的男人,当时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现在对方不认账,想真离。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假离婚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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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一确切概念。所谓的“假离婚”,通常是夫妻双方为了实现特定目的,比如获取购房资格、规避债务、享受某些政策优惠等,而办理了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一旦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作出离婚的生效判决、调解书,那么婚姻关系就从法律意义上解除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同时,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只要完成了法定的离婚程序,离婚的法律效力就产生了,不会因为双方主观上认为是“假离婚”而改变。 如果在“假离婚”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另一方在发现后可以寻求法律救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是有可能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的。 然而,要证明存在欺诈并不容易,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双方关于“假离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者能够证明离婚目的并非是结束婚姻关系的其他证据等。而且,即使能够证明存在欺诈,法院在审理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所以,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涉及重大利益的决策时,一定要谨慎考虑,避免因“假离婚”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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