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找人劳动仲裁呢?


要找人进行劳动仲裁,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来操作: 首先,明确仲裁的条件。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且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 仲裁申请书:需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写明劳动者基本情况、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等。 2. 身份证明:劳动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若有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用人单位则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 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根据立案审查需要,尽可能提交能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 5. 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然后,选择申请方式。一般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若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确认。申请人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拨打12333按6号键申请仲裁。 最后,了解仲裁流程。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会送达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若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会按相关规定处理。仲裁庭应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处理时会先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行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