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总公司开票分公司收款,总公司账怎么平?

我公司有总公司和分公司,现在是总公司开了发票,分公司收了款。我对财务和法律这块不太懂,就担心这样操作会让总公司的账不平,也怕不符合法律规定。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这种情况下总公司账该怎么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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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分公司财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总公司开票、分公司收款的情况下,要让总公司账平衡,需要从多个方面按照法律规定和财务规范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是有一定关系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从财务角度看,它们的资金往来等都要符合相关财务和税收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在这个案例中,总公司开票是符合经营业务实质的,因为是总公司与客户建立的业务关系。 对于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资金处理,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需要将款项转给总公司。分公司应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其他应付款 - 总公司”,贷记“银行存款”。这表示分公司将收到的款项归还给总公司。 总公司在收到分公司转来的款项时,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这样就冲减了总公司因开票而记录的应收账款,使得总公司的账得以平衡。 同时,为了保证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要做好资金往来的记录和凭证保存。双方需要签订资金往来协议,明确款项的性质和用途等,以避免出现财务纠纷和法律风险。在税务方面,要确保发票的开具、使用和资金的流转符合税收法律法规,避免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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