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到总公司转账开分公司的票是否可行?

我公司收到了总公司的转账,但是现在对方要求我们开分公司的发票。我不太确定这样操作合不合法合规,会不会有税务风险或者其他法律问题,所以想问问收到总公司转账开分公司的票到底可不可以?
展开 view-more
  • #发票开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收到总公司转账能否开分公司发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三流一致”的概念。“三流一致”指的是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要保持一致。这是税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原则,简单来说,就是货物或服务的提供方、资金的收付方以及发票的开具方应该是对应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从实际业务角度来看,如果总公司转账的款项对应的业务是分公司实际发生的,比如分公司为总公司提供了货物或者服务,那么开分公司的发票是合理合法的,这种情况下“三流一致”原则是得到满足的。但如果总公司转账对应的业务是总公司自身的业务,却开具分公司的发票,那就属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开票行为,这就涉嫌虚开发票了。虚开发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收到总公司转账能否开分公司的发票,关键在于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企业在进行开票操作时,一定要确保业务真实、合法,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来开具发票,避免因违规开票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