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残疾人不满一年怎样计算残保金?

我公司安置了一些残疾人,但他们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计算残保金,想了解具体的计算方法和相关规定,避免在残保金计算上出现错误,不知道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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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残保金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残保金,也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它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当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时间不满一年时,在计算残保金方面,要依据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月份来确定。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对于安置残疾人不满一年的情况,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按照该残疾人在本单位实际就业月数除以 12 来计算。 举个例子,假如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是 1.5%,某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 200 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是 10 万元,该企业在 7 月份开始安置了 1 名残疾人就业,那么该企业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 1×(6÷12) = 0.5 人。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残保金年缴纳额 =(200×1.5% - 0.5)×10 = 25 万元。 所以,用人单位在计算残保金时,要准确统计在职职工人数、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月数以及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数据,按照上述公式来计算,以确保残保金计算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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