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最后一个月工资该怎么算?
我休完产假准备回去上班了,这生育津贴发到最后一个月了,我不太清楚这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咋算的。是和前面几个月算法一样,还是有啥特殊规定呢?我很担心算错了自己吃亏,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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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其实是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它和产假工资有所关联,一般来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关于生育津贴的计算,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该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具体到最后一个月工资的计算,其实和整个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一致的。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按这个月实际的天数来计算对应的津贴数额。比如,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这个月产假有30天,那么最后一个月工资(生育津贴)就是5000元。 要是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就是计算依据。同样按这个月实际天数计算工资。例如,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4500元,这个月产假28天,最后一个月工资就是4500÷30×28 = 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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