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的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我是一名在职职工,怀孕了之后就开始操心生育津贴的事儿。听说这个计算方法还挺复杂的,我就想弄清楚到底咋算。我每个月工资也不太固定,不知道会不会影响生育津贴的计算。想知道具体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的,希望有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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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国家给发的钱。 在我国,生育津贴的计算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各地的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这里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所在单位上一年度所有职工月工资的平均值。“产假天数”则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同地区的产假天数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顺产的产假天数会相对少一些,而难产、多胞胎生育等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 举个例子,假设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 5000 元,女职工小李顺产,当地规定的产假天数是 98 天,那么她可以领取的生育津贴就是 5000÷30×98 ≈ 16333.33 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 12 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其生育或者流产前 12 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另外,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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