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员工补偿n+1怎么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要辞退我,说会按照n+1给我补偿。我不太清楚这个n+1具体是怎么算的,n代表什么,1又代表什么,计算的时候是按照我的基本工资算,还是包含奖金绩效这些呢?希望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式。
展开 view-more
  • #辞退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辞退员工补偿中的“N + 1”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7个月,那么“N”就是4;如果工作了2年零3个月,“N”则是2.5。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的计算包含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而“1”代表的是代通知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况时,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举个例子,假如您在公司工作了5年,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8000元,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就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您,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的经济补偿就是“N + 1”,即5×8000 + 8000 = 48000元。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