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过户税费怎么计算?

我有一套安置房准备过户,但是不清楚过户税费该怎么算。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和方法来计算的,也不了解有哪些税费项目。希望能弄清楚具体的计算方式,避免在过户过程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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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税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安置房过户税费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承受方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其次是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再者是个人所得税。若转让住房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即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税务机关可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税务局或者省税务局授权的市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还有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如果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在过户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各地规定不同,一般按照当地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在计算安置房过户税费时,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准确计算。同时,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向当地的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确了解所需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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