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或买方违约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和赔偿金?
最近在考虑买房,已经和卖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有点担心万一之后出现违约情况,不知道诉讼时效是怎么算的,还有赔偿金该怎么确定。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房屋买卖交易里,针对违约情况,诉讼时效和赔偿金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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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违约,诉讼时效一般就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违约,自己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为期三年。不过要注意,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就不予保护了,但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接着讲讲赔偿金。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那就从其约定。比如合同约定违约方要支付合同标的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那就按这个来。要是没有约定,那就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例如,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另外,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所受损失进行赔偿。当违约金超过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30%时,当事人还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或增加。而且损失赔偿的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本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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