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是怎样计算的?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听说能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不知道这个金额是怎么算的。我也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就想弄清楚自己能拿到多少钱,有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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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伤保险政策等存在差异,所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会考虑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的赔偿基数等因素。例如,有的地区是按照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乘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有的地区可能会有更复杂的计算方式,还会结合工伤职工的年龄等情况。 所以,要确定具体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你需要先明确自己的伤残等级,然后查阅当地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规定。你可以通过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窗口等渠道获取相关政策信息,也可以向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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