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立案审理后如何取消?
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和公司协商好了,想取消劳动仲裁立案审理。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有没有时间限制和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想问下专业人士,能给我讲讲取消立案审理的流程和要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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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所谓取消立案审理,通常指的是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这是申请人对自身仲裁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 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就明确了申请人在仲裁处理结果出来之前,是有权利撤回申请的。 那么撤回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撤回仲裁申请。在申请中,要清晰地表明撤回申请的意愿和理由。之所以要求书面形式,是为了保证撤回申请的意思表示明确、可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在提交撤回申请后,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不过这种审查通常不会过于严格,只要申请人的撤回申请是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准许撤回。一旦仲裁委员会准许撤回申请,该劳动仲裁案件就会终结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申请人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但也要谨慎行使。因为根据规定,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时,仲裁委员会虽然应当受理,但案件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再次申请仲裁可能面临不同的结果和风险。而且,如果撤回申请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可能会给自己和对方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成本。所以,在决定撤回仲裁申请之前,申请人一定要充分考虑清楚自身的权益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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