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盖回迁房该如何维权?


如果开发商迟迟不盖回迁房,回迁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首先要明白,回迁房是开发商因征地拆迁,以房赔房给回迁户的房子。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开发商不盖回迁房属于不履行协议义务,回迁户有起诉的权利。 具体的维权途径如下: 一是收集证据,这是很关键的一步。要把与回迁房建设相关的所有证据都收集起来,像当初签订的合同、协议,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等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能起到重要作用。 二是进行沟通协商。主动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了解他们不盖房的原因,同时向他们表明自己的诉求,要求尽快开工建设回迁房。要是觉得和开发商沟通效果不好,也可以找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比如住建局等,请求他们从中协调解决。 三是投诉举报。若沟通协商没有成效,回迁户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比如向住建局投诉,住建局有权对开发商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管;也可以向纪委举报,如果在回迁房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纪委可以介入调查 。投诉举报时要把之前收集的证据提供给相关部门,详细说明问题情况。 四是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分析回迁户拥有的合法权益,并给出专业的维权建议。按照律师的指导,回迁户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协议,尽快建设回迁房,并且要求其承担因延迟建房给回迁户造成的损失。 五是集体维权。如果涉及到多个回迁户,大家可以组织起来集体维权。人多力量大,集体维权能增加谈判的筹码,提高问题解决的可能性。 相关概念: 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采用以房赔房的形式 。 房屋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