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如何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向单位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担心单位会推诿责任,想了解下怎样合法合理地让单位给予我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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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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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要求单位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基础,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凭证。 其次,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然后,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赔偿责任由单位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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