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完后怎么进行赔偿流程?


工伤鉴定完成后,接下来的赔偿流程如下: 首先是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少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责任都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然后是提交赔偿申请。如果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赔偿。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等。用人单位需要协助职工办理相关手续。若用人单位不配合,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接着是赔偿审核与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赔偿的条件等。审核通过后,工伤保险基金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一般来说,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会直接支付给职工或相关医疗机构。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赔偿部分,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给职工。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最后,如果职工对赔偿结果不满意,比如认为赔偿金额过低等,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核定结果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核定结果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