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退员工时应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说要清退我。我不太清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给我补偿,是按什么标准来算,有哪些补偿项目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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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清退员工时,补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这两个概念。合法解除就是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而违法解除则是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随意辞退员工。 在合法解除的情况下,如果是因为员工自身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就可以合法解除合同且不补偿。 要是因为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经济性裁员,或者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违法解除的情况,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就辞退员工,员工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所以,员工遇到公司清退的情况,要先判断公司清退的行为是否合法,再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自己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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