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亏损解散员工时该如何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因为亏损要解散了。我挺担心自己权益的,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对我们员工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有没有相关法律保障我们能拿到应得的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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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因亏损而解散员工时,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公司出现特殊情况时的合法权益。 首先,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来说,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员工小李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3个月,那么他应得到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员工小张工作了5个月,他能获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若员工小赵月工资为20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按15000元来计算。 公司在解散员工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依法给予补偿,员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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