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直接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在公司干了一段时间,结果公司突然就把我辞退了,也没提前说。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赔的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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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直接辞退员工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首先,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辞退员工,这里的违法辞退是指公司辞退员工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或者辞退员工的程序不合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由于是违法辞退,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其次,如果公司是因为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而辞退员工,那么公司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例如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赔偿。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总之,公司直接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要综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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