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工地死亡应该怎么赔偿?

我家里有人在工地干活,结果不幸去世了。我们现在都特别难过,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赔偿这方面的事情。想了解一下,在工地死亡的话,赔偿是怎么算的?都有哪些赔偿项目?赔偿的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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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死亡的赔偿问题,需要先看是否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赔偿:一是丧葬补助金,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打个比方,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不过要注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比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万元 。 要是在工地死亡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家属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另外,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在认定为工伤后,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赔偿。 总之,在工地死亡的赔偿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再依据相应规定来计算赔偿金额。在处理过程中,家属可以和用人单位先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统一组织社会保险的地区范围,在计算丧葬补助金等赔偿项目时以此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 供养亲属:是指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他们可以获得相应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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