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日期不一致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中受伤了,去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发现申报的工伤日期和我实际受伤的日期不一样,担心会影响赔偿。想了解这种情况下赔偿是怎么算的,是按申报日期还是实际日期来赔?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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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日期不一致时赔偿的计算,要先明确工伤鉴定等级,然后分等级进行计算。 首先,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赔偿:职工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除了伤残津贴,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伤残补助金按照等级依次递减,其中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27倍。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待遇,目的是保障他们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严重受损后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其次,五至六级伤残的情况:需要补贴社保,伤残补助金分别为本人工资的18个月和16个月。这是考虑到这两个等级的伤残对职工劳动能力有一定影响,但仍具备部分劳动能力,所以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偿和社保补贴,以维持其生活和后续保障。 再次,七至九级伤残:伤残补助金从13个月本人工资开始依次递减,同时在解约时还会有医疗就业补助。这是因为这几个等级的伤残相对较轻,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为保障其再就业和后续医疗等需求,给予相应的补助。 另外,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工伤日期不一致,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比如,用人单位一般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按时申请,在此期间产生的费用就由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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