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达到十级该如何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但是经过鉴定没有达到十级伤残。现在我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赔偿,如果能赔偿的话,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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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未达到十级伤残,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通常如下: **一、医疗费** 职工因工伤治疗所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例如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每天50元,那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每天可获得35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此规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因地区、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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