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属于工伤的情况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之外受了伤,不属于工伤。但这也让我花了不少钱治疗,还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这种不属于工伤的情况,赔偿是怎么进行的,依据什么来确定赔偿金额,该向谁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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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不属于工伤的赔偿问题前,我们需要了解工伤的定义。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当伤害不属于工伤范畴时,赔偿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伤害,那么赔偿责任由侵权人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例如,你在下班途中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伤,司机就是侵权人,他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对你进行赔偿。 要是没有第三人侵权,而是自身原因或者意外情况导致受伤,就没有赔偿责任方。但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如意外险,那么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条款,对符合条件的费用进行赔付,像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比如你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若你之前购买了意外险,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此外,如果伤害发生在一些特定场所,场所的管理者或经营者若存在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商场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你摔倒受伤,商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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