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导致旧疾复发该如何赔偿?
之前工作时受过伤,后来好了。最近在工作中旧伤又复发了,想知道这种因为工伤导致旧疾复发的情况,赔偿方面是怎么规定的,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该走什么样的流程来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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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导致旧疾复发的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得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复发。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 在赔偿项目上,如果认定为工伤复发,赔偿项目有不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费用包括医药费等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住院伙食补助费可能是每天几十元。 另外,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还能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在治疗和修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资待遇支付。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是对工伤保险可以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进行规定的目录,只有在这个目录里的项目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才有可能支付。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了哪些药品的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明确了工伤保险对住院服务方面的费用支付标准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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