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换了公司后旧工伤复发能要求赔偿吗

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时受了工伤,后来换了新公司。最近原来的工伤部位复发了,挺担心后续治疗费用和赔偿问题的。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要求赔偿呢?主要想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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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公司后旧工伤复发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伤复发,简单说就是之前认定过工伤,之后受伤部位或病情又出现反复需要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会适当安排工作;要是不能胜任工作,就发放伤残津贴。看病产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要是解除劳动合同,会根据伤残等级支付赔偿金;要是企业破产,在破产清算时也会支付应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具体来说,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目录和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另外,如果离职员工旧工伤复发,同样可以请求赔偿,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要求支付,后两项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 要是在申请赔偿过程中产生纠纷,解决方式有多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像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或者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等情况;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还能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相关概念: 工伤复发:之前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再次出现需要治疗。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在规定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一系列针对工伤治疗的保障。 伤残津贴: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伤职工发放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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