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伤工伤如何赔偿?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经济补偿。对于轻重伤工伤赔偿,依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内容和标准有所不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无论是轻伤还是重伤,在治疗期间的合理医疗费用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对于轻伤工伤,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除了上述的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而重伤工伤,如果被鉴定为伤残等级,赔偿项目会更多。除了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外,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不同,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赔偿流程方面,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