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干活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我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工伤骨折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赔偿的流程是什么,也不知道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赔偿办法。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干活工伤骨折的情况时,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确定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一种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这些都是为了弥补劳动者因工伤遭受的损失。 赔偿的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由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相关标准进行评定,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 第三步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医疗费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工伤骨折导致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