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未装修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该如何反诉?


在遇到未入住未装修却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想要反诉的情况时,我们需要先明白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相关规定。 首先,物业费是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的,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管理等服务的费用。一般来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基本的物业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支付物业费。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物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业主是可以进行抗辩的。 对于反诉,它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当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时,若要反诉,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收集证据。比如房屋未入住、未装修的证据,像水电使用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享受到某些可能与入住相关的物业服务。同时,收集物业未履行服务义务的证据,例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安保措施不到位等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第二,确定反诉请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反诉请求,比如要求物业承担因服务不到位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或者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等。 第三,撰写反诉状。反诉状中要写明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信息、反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物业未履行服务义务的情况以及给自己带来的影响。 第四,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反诉状及相关证据。一般要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反诉,逾期可能不被受理。 最后,要积极参加庭审。在庭审中,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反诉请求和事实理由,出示相关证据,反驳物业的主张。总之,反诉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请求,并且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