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房被起诉欠物业费该怎么办?


在这种未收房却被起诉欠物业费的情况中,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首先,要理解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未收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这得看具体情况。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也就是说,如果房子还没交付到你手里,那么物业费通常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 不过,如果是因为你自身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收房,比如你收到了收房通知却无正当理由拖延不收房,这种情况下,即使房子你还没实际住进去,也可能会被认定需要从应该收房的时候起缴纳物业费。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虽然你没有实际入住,但物业已经按照合同为小区提供了服务,比如维护小区的公共区域卫生、保障小区的安全等,这些服务的受益对象包含了你名下的房屋。 当你遇到被起诉的情况,你要积极应对。第一步,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物业费缴纳时间和条件的条款。这两份合同是明确你和开发商、物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里约定了在房屋交付前你无需缴纳物业费,那么你就有了有力的抗辩理由。第二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收房通知的送达记录、你未能收房原因的证明材料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你在法庭上说明情况。第三步,按时参加诉讼。在法庭上,要清晰、准确地陈述你的观点和理由,出示你收集的证据。如果你确实有合理的理由不应该缴纳物业费,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遇到未收房被起诉欠物业费的情况不要慌张,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