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赔偿担保人不还钱该如何处理?

给别人民事赔偿做了担保,现在对方不还钱,我很着急。也不清楚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这种情况的,想了解要是遇到民事赔偿担保人不还钱的状况,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可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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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民事赔偿担保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债权人有权依据担保合同的具体条款,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担保人履行还款义务。这是因为担保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一旦签订,担保人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在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在连带保证或一般保证类型的案例中,若债权人已对债务人展开诉讼且实际执行了其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直接对担保人发起诉讼。在诉讼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即可申请执行担保人拥有的财产。 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若担保人有财产,法院可以通过查封、扣押等手段,限制和处置其具有价值的物品、房地产以及工资收入等资产,以此来抵偿债务。要是担保人确实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后,再恢复对担保人的执行。但如果出现如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还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若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总之,当民事赔偿担保人不还钱时,债权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法律也会综合各种情况,公平公正地处理此类纠纷。 相关概念: 连带责任保证:是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即当主合同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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