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医疗事故怎样处理?


当发生医疗事故后,可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第一步,保留证据。患者及家属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各种证据,像病历、检查报告、药品清单、手术记录等。这些材料能真实反映医疗过程,对于后续确定事故责任非常关键。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第二步,与医疗机构协商。收集好证据后,可以先尝试和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协商。在协商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要求医疗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解释原因,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第三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要是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专业的鉴定来确定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四步,进行法律诉讼。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医疗机构仍然不愿意承担责任,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