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处置共有财产该怎么处理?
我和朋友共同拥有一套房子,可朋友没跟我商量就把房子卖了。我想知道这种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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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共有财产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当出现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的情况时,处理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同时以合理价格受让,并且完成了法定的登记或交付手续,那么受让人可以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此时,其他共有人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但可以向私自处置财产的人请求赔偿损失。 要是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那么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同时,私自处置财产的人还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对于违约责任,如果共有人之间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了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那么私自处分的人就违反了协议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侵权责任,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财产权益,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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