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后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交通事故工伤后,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工伤认定申请环节。如果出现工伤事件,所在单位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原属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因为单位有责任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伤事宜,保障员工权益。要是单位在此期限内没有申请,工伤当事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一年之内独立提出申请。所需递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各地人社局官网获取并下载打印)、与雇佣方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凭证文件、医疗诊断书等。这里的劳动关系凭证很重要,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它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雇佣关系,医疗诊断书则能说明受伤情况。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如果经过治疗后伤势稳定且对劳动能力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项鉴定要向所在地市区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该组织通常设在同级别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劳动能力鉴定能确定你的伤残等级,对后续的赔偿数额有很大影响。 在赔偿方面,全国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主张,各个地方有不同的判决。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部分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残疾赔偿金,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不冲突,受害方可以同时获得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等费用后,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方追偿。 另外,如果工伤员工未能提供劳动合同或者无法提供能够证明与雇主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会面临困难。此时,建议先启动劳动仲裁程序以确认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的真实性。在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之后,再行申请工伤认定事务。各省市份的工伤赔偿标准有所差异,根据伤残等级的高低不同,所能获得到的补偿也会存在差异,其中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停工留薪期间的薪酬待遇、伙食补贴以及护理费用等多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