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房产如何认定?

我和爱人结婚后买了房,现在有点担心万一以后有个什么状况,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明确。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婚后房产是怎么认定的呢?比如是看购房资金来源,还是看房产证名字,又或者有其他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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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后房产的认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则,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这套房子男方占60%的份额,女方占40%的份额。 再者,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例如,夫妻婚后一起用两人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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