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后财产?


婚后买的房子一般情况下属于婚后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购买的房子通常就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一范畴。 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无论是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并共同还贷,还是一方支付首付后双方共同还贷,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二人婚后共同拿出积蓄支付了房子的首付,然后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办理了贷款,之后一起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下该房子毫无疑问是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将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也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夫妻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某套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那么该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婚后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后财产,要根据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等来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