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财产到底应该怎么分配呢?


拆迁财产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来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明确拆迁财产的范围和价值。拆迁财产可能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因拆迁造成的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一般来说,房屋的价值会由专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 其次,不同情况下的分配方式有所不同: - **私有住房拆迁**: - 如果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私有住房,拆迁房权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且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同时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 **公有住房拆迁**: -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 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再次,从主体角度来看: - **房屋所有权人**:通常应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 **租户**:可能获得搬迁补助金等。如果租户因拆迁需要搬迁,拆迁方应给予相应的搬迁补助,以弥补其搬迁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 **土地使用权拥有者**:根据具体情况,也可能获得相应补偿。比如,土地使用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 最后,在分配过程中,要确保公开、透明,受到公众监督。被拆迁户需与拆迁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时间等细节。如果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协商,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