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晰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进行分割;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是属于一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通常无权要求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表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面分情况来讨论房产分割问题。如果房子是在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男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这相当于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离婚时女方一般无权分割该房产。比如,小张和小李准备结婚,小张父母在他们结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小张名下,后来两人离婚,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小李不能要求分割。 若房子是在婚后,男方父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也会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同样不能分割。例如,小王和小赵结婚后,小王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王名下,之后两人离婚,该房产就归小王所有。 要是房子在婚后购买,但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看作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小陈和小孙结婚后,小陈父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小陈和小孙两人名下,离婚时,他们可以先商量如何分割这套房子,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