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予的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我在结婚前,对方把一套房产赠予给了我。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婚前赠予的房产在离婚后该怎么进行分割,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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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前赠予的房产离婚后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婚前赠予”这个概念。它指的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的行为。这种赠予一旦完成,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产的所有权就可能发生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产而言,权利转移通常以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为准。 如果婚前赠予的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该房产一般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因为这是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所以通常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仍然归受赠方所有。例如,男方在婚前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还是女方的。 然而,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予协议,但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赠予的。若赠予被撤销,该房产就依然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也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另外,如果赠予时附带了一定的条件,而受赠方没有满足这些条件,赠与人也可能有权撤销赠予。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对该婚前赠予的房产有特别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就会按照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分割。比如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一人一半,那么离婚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分配。总之,婚前赠予房产的离婚分割情况较为复杂,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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