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赠送的房子,离婚了该怎么办?

我在结婚前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送给了另一半,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婚前赠送的房子该怎么处理。是归对方所有,还是我也能有份?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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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婚前赠送房子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这个概念。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在婚前赠送房子,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也就是房子的产权登记到了受赠方名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房子过户后,权利已经转移,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再撤销赠与。所以在离婚时,这套房子通常还是归受赠方所有。 然而,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在房子还没过户到对方名下时,赠与人可以反悔,不把房子给对方了。这样在离婚时,房子仍然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赠与协议是经过公证的,即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一般也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这是因为公证赋予了赠与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子很可能会按照赠与协议的约定归受赠方所有。 所以,婚前赠送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完成过户以及赠与协议是否经过公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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