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法人是老赖,该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我所在单位的法人成了老赖,感觉在这工作没保障,想解除劳动关系。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辞职就行,还是有其他法定程序?我担心处理不当会影响自己权益,所以想了解下该怎么合法合理地解除和单位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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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原单位法人成为老赖时,劳动者若想解除劳动关系,可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主动和单位进行沟通,表达自己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如果单位也同意,双方达成一致后,就可以按照协商好的内容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比如签订解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其次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提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单位,无论单位是否同意,到时间后劳动关系就可以解除。比如,写一封辞职信,说明自己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和离职时间,交给单位相关负责人,并保留好送达的证据。 另外,如果单位存在一些违法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单位长期拖欠工资,劳动者就可以以此为由,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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