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权应该如何正确行使?

我之前帮别人修理设备,对方一直拖着不给修理费。我听说我有留置权,但不知道该怎么正确行使。是直接把设备卖了抵修理费,还是有其他流程?我担心自己操作不当惹上麻烦,想了解下行使留置权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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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你合法占有了别人的东西,别人不还钱,你就可以扣着这个东西,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卖掉还钱。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这是留置权行使的基本法律依据。 正确行使留置权,首先要确保占有动产的合法性。比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支付运费,承运人基于运输合同占有货物就是合法占有;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不支付报酬,承揽人占有工作成果也是合法的。 其次,要给债务人合理的履行期限。《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再者,行使留置权要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不能因为行使留置权给债务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比如,留置的财产价值要与债权大致相当,如果留置财产价值过大,超过了债权数额,就可能不符合公平原则。 最后,在留置期间,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留置权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导致留置财产损坏,就要对债务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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