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工伤申报?


工伤申报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申报主体和时间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工伤认定办法》中的明确要求。 接着是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一些必要材料。比如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像工作证、工资条等都能作为证明;还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此外,如果是特殊伤害情形,还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要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等有效证明;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处理证明。 最后是申报的流程。申请人先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之后,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也要告知申请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社保中心按核定待遇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总之,工伤申报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准备好相应材料,并遵循流程进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