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会构成医疗行为纠纷?

最近去医院看病,总担心会出现问题引发纠纷。想了解一下,到底满足哪些条件才会构成医疗行为纠纷啊?是只要觉得医生治疗有问题就算,还是有更明确的规定呢?希望能清楚知道判断标准,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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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构成医疗行为纠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得存在医疗行为。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像常见的诊断病情、进行治疗以及护理等操作都包含在内。比如医生给患者做检查、开药方,护士给患者打针换药等,这些都是医疗行为。 其次,患者遭受了损害。这里的损害包括身体和精神等多个方面,像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因为医疗过程导致残疾了,甚至不幸死亡等情况,还有可能出现精神方面的不良影响,例如因为医疗失误造成患者精神焦虑等。 然后,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得存在因果关系。简单说就是要能证明患者出现的损害结果是因为医疗行为导致的,而不是其他不相干的原因,不是单纯的巧合。例如手术失误直接导致患者身体受伤,这就是明显的因果关系。 最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这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规范等,存在过失行为。比如该做的检查没做,误诊病情,手术操作不符合规范等。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只有当以上这四个条件同时都满足了,才能够构成医疗行为纠纷。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的遇到可能涉及医疗行为纠纷的情况,往往需要综合运用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来进行判断和认定。 相关概念: 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涵盖诊断、治疗、护理等操作。 因果关系: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即损害结果是由医疗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 过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诊疗规范等的过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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