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争议。处理医患纠纷,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 首先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就纠纷进行沟通和协商,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解决方案。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的优点是程序简单、成本低、解决速度快,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医患双方的关系。 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如果双方自行协商不成,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再者是行政调解。患者也可以请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组织调查核实,促使医患双方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最后是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





